配电箱配电柜研发制造商
全国咨询热线:4000-588-448
控制柜
当前位置:首页 > 控制柜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华体会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13 15:10:44

产品介绍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明显地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依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明显地增加但还没有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依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依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明显地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真实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真实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说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实物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另外的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实物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实物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实物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8,913,042.55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649,495.47元,核销0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总利润585,263,547.08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584,761,043.15元,减少2021年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584,761,043.15元,有关事项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2,485,928.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274,938.43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2,210,990.14元。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6,811,74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2,557,589.44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254,151.2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鉴于,2021年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即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14.4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等有关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50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2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2元/股,成交总金额4,191,765.00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故,2021年度公司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191,765.00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公司当前不具备实施不现金分红的条件;其次,2021年度,公司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191,765.00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发展战略,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及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发展战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有利于维持公司的良性运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其次,2021年度公司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191,765.00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及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发展战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有利于维持公司的良性运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其次,2021年度公司以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191,765.00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经营业务所处行业、经营业务规模和公司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同行业市场价格、审计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聚灿光电(300708.SZ)、天华超净(300390.SZ)、金种子酒(600199.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诗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创智能(603901.SH)、金种子酒(600199.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签字会计师俞国徽、梁欢、王立鑫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诗琪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决。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电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的控股子公司。波发特持有恩电开80%股权,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电业”)持有恩电开20%股权,日本电业系恩电开的重要股东。

  鉴于,日本电业既是恩电开的客户与供应商,同时又持有恩电开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日本电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恩电开与日本电业之间的日常交易为关联交易。因此,对两者之间过往及未来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需要进行确认及预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医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世嘉医疗50.10%股权。在世嘉医疗五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提名了三名董事,世嘉医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自然人尤骏涛先生持有世嘉医疗49.90%股权,尤骏涛先生系世嘉医疗的重要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尤骏涛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尤骏涛先生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为关联交易。

  鉴于,尤骏涛先生直接控制的相关企业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德科技”)未来拟与世嘉医疗发生日常交易往来。因此,对两者之间未来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需要进行预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有关规定表决。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日本电业、尤骏涛先生均未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故,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与日本电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注3:世嘉医疗于2021年8月注册成立,2021年度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对外开展经营业务。

  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系注册在日本国的日本企业,成立于1947年,主要从事天线、滤波器等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要客户为日本国本土及及海外的通信集成商或电信运营商,其中通信集成商包括爱立信、日本电气NEC等,电信运营商包括日本的NTT DOCOMO、KDDI和SOFTBANK等,新加坡运营商StarHub等。日本电业主要股东包括日本电气株式会社、日立国际电气株式会社、一般社团法人电气通信共济会、NEC网络与系统集成公司以及内部员工持股会。

  公司全资子公司波发特持有恩电开80%股权,日本电业持有恩电开20%股权,日本电业系恩电开的重要股东。鉴于,日本电业既是恩电开的客户与供应商,同时又持有恩电开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日本电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恩电开与日本电业之间的日常交易为关联交易。

  日本电业系日本国内本土化的重要通信设备供应商,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在以往的交易中,其履约能力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恩电开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苏州安诺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尤骏涛,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物联产品零部件、精密模具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最近两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尤骏涛先生持有安诺德科技78.00%股权,系安诺德科技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安诺德科技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世嘉医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世嘉医疗50.10%股权。在世嘉医疗五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提名了三名董事,世嘉医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自然人尤骏涛先生持有世嘉医疗49.90%股权,尤骏涛先生系世嘉医疗的重要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尤骏涛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尤骏涛先生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为关联交易。

  安诺德科技系依法设立且经营情况正常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经营业务发生时,公司与日本电业、安诺德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约定,以采购订单或销售订单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所属业务领域的特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所属业务领域的特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决。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所属业务领域的特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所属业务领域的特长,形成业务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该综合授信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授信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0.00万元的担保。

  该预计担保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且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该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担保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注: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上述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均为预计值,而非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尚需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为避免重复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前期历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予以撤销,而已生效且尚未执行完毕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占用上述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但待其后期合同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后,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不再占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制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不含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天线、滤波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产权及控制关系:恩电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波发特持有恩电开80%股份,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持有恩电开20%股份,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系注册在日本的日本企业。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精密钣金件、五金配件、冲压件、模具、电梯轿厢、观光梯轿厢、扶梯及电梯相关部件、精密五金结构件、通讯控制柜、新能源控制柜及各类控制柜、电气柜;通信终端设备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滤波器、双工器、天线)、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以上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波发特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波发特合计持有捷频电子51%的股权,捷频电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世嘉医疗50.10%股份,且在世嘉医疗五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提名了三名董事,世嘉医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注:世嘉医疗于2021年8月注册成立,2021年度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对外开展经营业务。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第二,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子公司均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次,控股孙公司恩电开另一股东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系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境内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捷频电子其他股东吴永荣先生、刘亚东先生系捷频电子经营骨干,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世嘉医疗其他股东尤骏涛先生将按其认缴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其次,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子公司均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其次,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子公司均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1,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的47.0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180.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0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49%;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 合作银行: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及该银行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票据池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 实施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实施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即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且该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其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按需分配该实施额度。

  4. 业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性质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 在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1. 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业务模式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财务资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资助对象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安全。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通过投资相关外汇衍生品种来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上一篇:赛峰为AURA AERO INTEGRAL和E飞机供给架构与电推动系统

下一篇:研华全新控制柜专用PC UNO-1372G全新上市